s2b2c運營模式是什么?深度剖析s2b2c模式
s2b2c模式電商巨頭阿里已經入局,淘小鋪采購的運營模式就是s2b2c,一種集合供應商賦能于渠道商并共同服務于顧客的全新電子商務營銷模式。下面小編為大家來詳細的介紹s2b2c模式。
一、s2b2c運營模式是什么意思?
一方面將優(yōu)秀的供貨商篩選出來供渠道商集中采購,另一方面,提供SaaS工具、技術支持、培訓給渠道商使其能更好地為顧客服務。
其中,S為slipper(大供貨商),B為business(渠道商),C為customer(顧客)。簡而言之,S2B2C的重點是:
★ 大供貨商(S)一要整合上游優(yōu)質供應商,二提供給渠道商(B)各種技術、數據支持,三輔助渠道商(B)完成對顧客(C)的服務;
★ 渠道商(B)在其中的作用則是一對一溝通顧客(C),發(fā)現需求并定制需求,同時將這些信息反饋給大供貨商(S),以便落實顧客(C)所需的服務。
二、s2b2c模式的運營核心價值在哪里?
S2B2C之于C2B的核心價值在于,構建供應商、商家與消費者的協同網。S2B2C是B2C走向C2B的過渡模式。
其中,C2B將是互聯網時代、數據時代最重要的商業(yè)模式,其完全顛覆傳統的B2C模式,從現有的以生產企業(yè)為中心轉變到以消費者為中心。
三、S2B2C與B2B、B2C的區(qū)別
這三種模式有很多相似點,根據區(qū)別在于,S2B2C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其邏輯是價值賦能渠道商和深度服務消費者,形成一個以大供貨商為基礎設施和底層規(guī)則的生態(tài)系統。
而傳統的B2B或者B2C模式,2B、2C這兩個環(huán)節(jié)是割裂的。這也是S2B2C模式最大的創(chuàng)新之處。
對于大供貨商(S)、渠道商(B)對顧客(C)的“共同服務”,在互聯網時代,有兩層含義:
第一,渠道商服務顧客時,必須調用大供貨商提供的某種服務。
大供貨商不能僅僅提供某種SaaS化工具,它必須基于對上游供應鏈的整合,提供某些增值服務,才能幫助渠道商更好地服務顧客。
典型的渠道商,例如小電商網紅,由于規(guī)模和品牌的限制基本上都得不到好的供應鏈支持,如果有整合了前端供應鏈的大供貨商,它就能對渠道商形成很大的支持,這個支持的核心其實就是供應鏈管理能力的輸出。
還有,大部分的數據智能產品,對渠道商很有價值,但基本上只有大供貨商才能提供。
第二,對于大供貨商來說,渠道商服務顧客的過程對它必須是透明的,并且會實時反饋,來提升大供貨商對渠道商的服務。
要實現這點,首先,渠道商服務顧客的過程要實現在線化;其次,大供貨商和渠道商要通過在線化、軟件化,實現自動協同,更好地服務顧客。
三、S2B2C模式成立必要條件有哪些?
1、“S、B共同服務于C”是S2B2C成立的條件之一。
也就是說,假設大供貨商(S)給渠道商(B)供貨,但渠道商(B)服務顧客(C)的過程,大供貨商完全沒有參與,就談不上S2B2C。因為這仍是B2B、B2C割裂的狀態(tài),無法提供更大的價值。
2、B提供C差異化的產品和價值
在工業(yè)時代,大品牌統一服務、統一標準,所以,無論是內部管理、直營的方式,或者是加盟方式,輸出的都是標準化的服務和產品,即標準的B2C 模式。
當B2C發(fā)展很好的時候,小渠道商的空間是不大的,因為它沒有品牌優(yōu)勢,沒有能力,只能在很小的細分領域,或者是很小的小眾市場才能有生存的機會。
而S2B2C要在整體效能上超過B2C,才有價值創(chuàng)造的空間,這就要求渠道商充分發(fā)揮能動性。如果在標準化的領域,渠道商不能通過自己的服務,產生差異化的價值,那么這個模式就不成立了。
另外要說明的是,渠道商是獨立意志和行事自由的個體,顧客因他們的個體特質而來,流量屬于渠道商,而非大供貨商,大供貨商只能賦能于渠道商,無權控制渠道商,兩者關系的核心是協同,不是管理。
綜上,大供貨商(S)、渠道商(B)共同服務于顧客(C),且渠道商(B)能夠為顧客(C)提供差異化產品與服務,是S2B2C模式成型的兩個必要條件,而如今之所以沒有成熟的S2B2C案例,也正是因為或多或少缺乏這些要素。
S2B2C模式將能夠帶來比傳統模式大得多的價值創(chuàng)新,大供應商賦能于渠道商,共同服務于消費者,其構建的協同網既契合了個性化消費趨勢,也彌補了渠道商資源、技術等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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